等着明修宁中场休息的时候,奚洋让酒保送了一瓶啤酒过去,两人眼神交汇,点头示意。奚洋并不着急着跟他接触。

    第二天,奚洋依然来到这里,静静的坐在一旁,依然在他中场休息的时候,送上一瓶啤酒,不贵重,不讨好,让人觉得,就是一种惺惺相惜,对他才华的欣赏。

    果然,在第三天的时候,明修宁收下他送来的啤酒,主动的走到他的身旁,奚洋微笑地看着他,知道自己的鱼上钩了。

    “你好,这位朋友怎么称呼?”明修宁冲着他伸出右手。

    奚洋礼貌地站起身,握住他手,脸上洋溢着微笑:“你好,奚洋,我很喜欢你的歌曲。”

    对于没什么音乐细胞的奚洋来说,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。但这歌曲听着不错,他也不算说了违心话。

    “你最喜欢哪一首?”明修宁心知这是惯用的搭讪伎俩,却还是坐在一旁,和他聊起天来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问的就非常有水平了,好在奚洋有做功课,这几天他一共唱了20多首歌曲,其中有8首应该是他自己的歌,他在逛贴吧论坛的时候,有注意到他粉丝的分析,这么多年他最满意的一首歌曲叫做《那日黄昏》,而这一首歌他几乎每天都会唱。

    奚洋说了这首歌的歌名,明修宁望着他苦涩地笑了:“很多人都喜欢这一首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不喜欢。”奚洋陈述着。

    明修宁灌了一口啤酒:“你为何这么说。”

    奚洋稍微有些犹豫,难道他猜错了?不过他看着明修宁的神情,似乎又肯定了他刚刚的猜想。

    他肯定了自己的想法,继续说道:“就是一种感觉。”

    明修宁笑的更开怀起来:“你还是第一个说我不喜欢这首歌的人。我很喜欢这首歌,它是我所有歌中传唱最广,最深受大众喜爱的一首歌,所以我喜欢它,可他是我生命最黑暗的时刻创作而出,每次唱的时候,总是会想起那段日子。”

    奚洋的八卦之魂瞬间燃起,他知道这首歌是明修宁在当练习生的创作的,他想了一下,问了出来::“当练习生的那段日子?”

    明修宁意外的看着他,惊讶的笑了一下:“你不会是我粉丝吧,了解的这么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算不上粉丝,听了你歌很喜欢,就多搜索了一下关于你的消息,说起来,我们也算是有点儿联系。”奚洋一边小心翼翼的隐藏自己,一边抛出诱饵,慢慢诱导他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果然,这人毫无戒心的上钩了。

    显然明修宁对他的话语生出兴趣:“哦,什么联系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