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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人都对肖蛮蛮怒目而视,觉得这女人真是太野蛮了,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天经地义的。
律师说:别以为打那几耳光很轻微,但心理上的创伤,往往比外表的轻微伤严重一万倍,然后还列举了好几个同类案例——一句话,肖蛮蛮这几耳光下去,他的当事人轻则抑郁自杀,重则走火入魔——这天大的罪孽,肖蛮蛮不赔钱说不过去啊。
法官们可能最初看到这种“小案子”,还不以为然——但听律师煽动得这么口沫横飞,不由得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。
终于,轮到被告一方开口了。
大家觉得,被告一方根本没什么可以辩护的了,这都证据确凿了。
直接认罪败诉就行了。
都可以直接宣判了。
肖蛮蛮自己都觉得,真的没啥可以说的了。
所有路都被人家堵死了。
不过,怎么也得垂死挣扎一下。
富小明站起来,态度很平静:“我只问原告三个问题,希望原告如实回答……”
周炜:“……”
“第一:原告当天有没有先在言语上侮辱被告?”
“没有!”
斩钉截铁的否认。
“第二:原告有没有在被告泼水之后,先打了被告一拳?”
“绝对没有!我至始至终从未动手。”
还是斩钉截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