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

    前面走着一只羔羊,扭着胖嘟嘟的臀部怡然自得。它的牧者也即它的主人,放任它在这寒风中独自逡巡。寒风咀嚼着沙石,等到终于腻味之后,就一股脑把它们吐在我的脸上。

    这小镇比想象中的宽敞多了,小径曲折,一排排大同小异的矮房子。我所在的教区,人人都知道MalHern是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蠢家伙。一辆卡车从身旁的土路开过,和我打了个照面的司机把油门踩到底,绝尘而去,这就是他们的待客之道。我猜我走了——我一厢情愿认为是半个钟头——乌云渐渐熄灭正午的阳光,我愣是找不到一个可供问路的镇民。

    他们就算将午餐之外的事物抛之脑后,倒不至于扔着一只私有财产乱跑。它正在路旁啃着枯草根的时候,我慢悠悠地跟在它身后。

    我们兜兜转转,来到了一条铁路旁,它用蹄子敲了敲铁轨,差点就要站上去,这个淘气的举动终于引来了一位调停者。他一把抱起了它,“终于找到你这个害群之马了,”粗犷的嗓音对准了我,“鬼鬼祟祟地跟踪一只羊?新奇。你是想去警局呢……还是找酒馆啊?”

    我仔细打量着他,这是一个魁梧的农场主,围巾上的络腮胡黑灰夹杂。他对温度不以为然,皮围裙下穿着一件白色半袖衫,裸露的皮肤经过风吹日晒,只差一顶牛仔帽。

    现在他的胡子和羊毛亲密接触,羊羔在他怀里拼命挣扎,却只是徒劳。他浑浊的双眼死盯着我,我咽了口唾沫,他则朝地上吐了口痰。

    “你们的男孩不需要帮助吗?”

    “那么你是要去教堂了……他们就派了个你?既然你都走到这了,那说明背道而驰得不是一点半点啊,”羊羔乱蹬着腿,他纹丝不动,“顺着来的路回去吧。神父,如果你是的话,还是别逞那个能耐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指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只看一眼就知道了,这可不是寻常的伤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也来看一眼,”我冲他笑了笑,“你们全镇都这么觉得吗?”

    “你说呢?”

    “旅馆的女士刚才告诉我这是个神迹。”

    他四处看了看,脸上浮现出微笑,“和脑子不清楚的人争出个是非,就算争赢了,能有多少成就感呢?送你几句话吧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别急着下结论。还有一句,就算认定也别急着当众宣讲。这儿不比你们城里的教会……”

    “谁让信仰如此复杂。给我讲讲你们的男孩吧。他是个虔诚的小信徒么?”

    “这就怪了,那个男孩并不热衷于把周日奉献给教堂,在那个时候他更喜欢的是消失无踪。他那天实在不该出现在那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