嗯星文学>青春小说>绛色大宋 > 第七五七节 杀官不手软
    任何的改变都要遵循一个原则。

    缓而图之,则为大利;急而成之,则为大害。

    但韩绛相信,只要民意在,加以引导,有效的控制,却可以以燎原之火一样,很快烧遍整个大宋。

    当然,这也算是与大宋的大地主阶层为敌了。

    不过,韩绛手握重兵。

    但,第一个大规模兴兵造反的却不是外人,而是韩家的亲戚,睦州侗庐县,

    侗庐县现有八乡、四镇、二百四十六庄。

    不说别人,仅韩侂胄的四夫人家里就占了二百四十六庄的三分之一,共计八十三庄。

    庄是什么?

    自宋仁宗开始便有新法立世:私下分田客,非时不得起移,如主人发遣,给予凭由,方许别主。多被主人折勒,不放起移。自今后客户起移,更不取主人凭由,须每田收田毕日,商量去住,各取稳便,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。

    到了宋高宗赵构,这事便分的更细。

    说的直白一点就是,佃户也是资产。

    宋到了个时代,资产已经不仅仅是田地、店铺、船只、车辆。还有人。

    佃户的拥有权。

    但比起奴隶、佃奴制还算好一些。

    就是大地主与农户之间变成了人身依附的关系,说是自由,但契约一签十年,毁约的代价是巨大的,当然对于农户来说代价巨大。

    现在,韩绛要改变这个。

    佃户依旧存在,这是旧制度,不可能马上更改。

    新法的规矩是,依田产面积交税,没有田的人不用交税,也不用交人丁税了。而且要重新丈量田地,重新更换田契文书。